

2025年10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資產管理信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保險公司可代銷代理銷售信托產品,打破之前保險機構代銷信托的資格限制。
據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2024年,信托資產規模達到29.56萬億元,比2023年年末增加5.64萬億元,增長23.58%。其中58家信托公司的資產管理信托業務規模為11.39萬億元。
與此同時,《辦法》也對非信托機構的代理銷售行為作出細致規范,從銷售人員、宣傳材料、客戶信息保護等多個維度提出要求,整體監管框架與其他金融理財產品基本一致。在具體銷售過程中,機構被明令禁止承諾保本保收益、違規宣傳或誤導投資者等行為,必須確保銷售過程規范、信息透明,杜絕任何形式的違規操作等內容。
代銷信托產品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不僅可以增加些許“中收”,更是保險公司豐富財富管理功能的又一次升級。保險公司積累大量具備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客戶,代銷信托能充分挖掘存量客戶的潛在理財需求,信托產品能填補保險產品在“中長期高收益理財” 領域的空白,形成 “保險保障 + 信托理財” 的綜合金融服務,提升客戶選擇空間。
此外,通過代銷信托,保險公司可進一步綁定高凈值客戶的金融資產,避免客戶因理財需求流失至銀行、券商等機構。代理人也能通過信托產品拓展客戶資源,加強客戶粘性,增加收入來源。
這并非保險、信托的首次互動。《辦法》發布前,部分保險公司已通過與信托機構合作開展保險金信托業務進行嘗試,市場反應積極。所謂保險金信托,是保險公司為客戶提供人壽保險服務,客戶將保險金作為信托財產委托給信托公司管理,實現財富傳承、風險隔離等需求。如今年11月,中意人壽完成一筆1.8億元保險金對接信托服務的簽約。
此外,還有2020年4月,平安人壽與平安銀行、平安信托聯手拿下一筆1.97億元的保險金信托大單;2020年8月再次突破,上述幾方簽下2.6億元的保險金信托大單;2021年年中,平安私人銀行協助客戶成功設立國內客戶個人最大規模保險金信托3.75億元。
作為剛被“放開”的一個賽道,保險公司進入信托銷售市場之前,這個賽道已存在銀行、券商等成熟玩家,保險公司如何融入惹人注意;此外,信托產品不承諾保本,收益表現易受資本市場波動,而在信賴保險產品的投資者視野中,受市場波動影響較大的分紅險也有1.75%的保底利率,這也意味著不同類型的金融產品銷售可能暗含風險。
站在更高的宏觀視角來看,金融產品銷售渠道的整合已成為明確趨勢。
去年年中,非銀機構與保險公司的“接洽”,使保險銷售渠道“大軍”在個險、銀保、團險的基礎上新添了券商、基金、三方財富公司等渠道。說起來,保險公司也屬于非銀機構,基于自身客群屬性,亦能跨界延伸,此前已有保險代銷公募基金、銀行理財、券商資管產品,實現“保障 + 理財”一體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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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看,金融產品銷售渠道的整合幾乎已經是明確趨勢。2025 年 7 月《金融機構產品適當性管理辦法》發布,對金融產品銷售的投資者適當性評估、風險匹配、信息披露制定統一標準,避免此前 “渠道分割導致規則不一” 的問題,自2026年2月起實施。同時,《資產管理信托管理辦法》將 “適當性管理、銷售管理、信息披露、風險管理等方面” 列為監管重點,確保跨業代銷在規范框架內推進,為渠道整合提供制度保障。
在市場層面,高凈值客戶對“全鏈條金融服務”的需求強烈,他們不僅需要保險的風險保障,還需信托的資產隔離、基金的收益增值,整合后的渠道能提供 “保障 + 理財 + 傳承” 的一站式方案。面對這一趨勢,各類金融機構正積極拓展代銷品類,力圖打造綜合財富管理能力,以在未來的競爭格局中占據主動。金融產品銷售渠道從 “分割” 向 “整合” 演進已成為不可逆的趨勢。
來源:險企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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