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慶前一天,泰康保險集團連發兩份公告,核心內容均圍繞其“員工持股計劃”展開,進一步推動內部激勵機制的落地。


綜合公告內容來看,泰康保險集團委托泰康資產設立“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核心骨干員工持股計劃委托投資專戶資產管理計劃”,管理員工持股計劃,-并向泰康資管轉讓約1.28億股庫存股,約占泰康保險集團總股本的4.69%。本次轉讓完成后,泰康保險集團不再持有“庫存股”。
追溯泰康的員工持股計劃,其實早在2015年就已啟動。當年7月,原保監會批準泰康人壽收購中信信托所持約2.51億股股份,泰康人壽應當將收購股份全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次年8月,泰康人壽完成集團化改組,成為泰康保險集團子公司。2019年,員工持股計劃步入處置階段,部分員工因離職等原因逐步退出。直到2022年,泰康保險集團回購了泰康資產持有的約1.28億股庫存股,標志著該計劃進入新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的認購價格為每股21.5元。而在2020年和2021年,泰康集團連續兩年向股東派發股利,每股約2.1984元。據此估算,員工持股部分在這兩年獲得的分紅均超過2.8億元。以初始認購價計算,年度股息率突破10%,收益相當可觀。
《險企高參》了解到,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有硬性要求,就泰康公告來看,要求參與持股的員工需要同時滿足三項硬性條件:參加對象必須在該司或該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工作滿2年及以上,領取薪酬并簽訂勞動合同;需擔任一定層級以上的管理職位或核心專業技術職位;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為良好(即A或相應等級)等級及以上。不過,對于少數不滿足年限但需納入者,也可經董事會批準參與持股。此外,獨立董事和非員工監事不參與。
放眼整個行業,友邦保險、中國平安集團、陽光保險集團、眾安在線等多家險企也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員工持股計劃。例如,友邦保險的特色在于,該司是較早向全體員工開放并有公司配股機制的公司。中國平安針對不同員工群體推出了核心人員持股計劃和覆蓋面更廣的長期服務計劃。陽光保險集團則是在上市前夕推出激勵計劃。而有著互聯網基因的眾安在線,從成立伊始就探索員工持股激勵。國元農險也有自己的激勵計劃,還提到了上市內容。
友邦保險自2010年香港上市后,逐步推行員工持股計劃。2011年推出首期員工股份購買計劃(ESPP),2012-2013年友邦中國向全體員工實施境外股權計劃。2020年重啟ESPP,通過多元報酬機制綁定員工與公司利益。截至2025年9月,公司已向附屬公司員工授予12.66萬份購股權,行權方式靈活。此前在2025年4月,友邦還啟動了16億美元股份回購,優化資本結構并回饋股東。
中國平安作為行業頭部企業,分別于2014年和2018年推出了“核心人員持股計劃”和“長期服務持股計劃”,包括公司高管在內的8萬余名員工參與。兩者的不同在于,長期服務計劃的條件設置得更加細致和“長期”,覆蓋面比核心人員持股計劃更廣。截至目前,參與2025年度核心人員持股計劃的人員共2263人,而參與長期服務計劃的人員共83024人,后者是前者的近37倍。據媒體統計,中國平安自推出“長期服務持股計劃”7年以來,中國平安已累計有48.68萬人次參與其中,累計參與資金總額近288億元,共購得A股3.51億股、H股1.82億股。
陽光保險集團于2015年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共計認購該集團股份44078萬股,占持股計劃實施后公司股本總額的3.83%,認購股價為4元/股。2022年12月9日,陽光保險在香港上市,成為國內第十家上市保險公司,為員工持股計劃所持股份的流通創造了條件。時隔將近10年,陽光保險集團擬再次設立員工持股計劃,重點面向核心骨干和早期入職的老員工,擬通過信托計劃持有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此外,員工持股計劃也設置了鎖定期,即陽光保險和核心子公司部門級以下員工鎖定期為3年、部門級員工鎖定期為4年、班子成員鎖定期為5年。
另一家于港股上市的公司眾安在線,自2013年成立之初便探索員工激勵。2015年12月18日,眾安在線股東大會批準修訂后的《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之后,眾安在線股東優孚控股將6000萬股權(約占眾安在線總股本的4.836%)轉讓給兩家合伙企業——上海灝觀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和上海謙果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這兩家合伙企業背后是眾安在線的員工持股計劃。2016年8月,眾安在線員工持股計劃參與員工共惠及98人,包括公司管理人員、骨干核心員工及經董事會批準的員工。
國元農險也于2019年披露員工持股計劃,規模達2.1億股,占總股本的9.98%,股份來源于公司向參加對象出資設立的合伙企業增發的全部股份,認購價每股1.58元。該計劃設定了與上市掛鉤的期限條款,若六年內未上市則持股六年,若上市則鎖定期為上市前時間加三年。2021年底,國元農險的A股IPO申請獲證監會受理。
從時間線上看,2015年左右成為險企推出員工持股計劃的高峰期,這背后離不開政策推動。2015年7月2日,原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險企通過員工持股計劃來建立“股東、險企與員工利益共享機制”。《通知》對參加持股的對象、資金來源、股權來源、認購價格、持股比例、持股方式、持股期限等多方面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為險企啟動員工持股計劃做鋪墊。本次政策最大的亮點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等創新型機構開展持股計劃的資質條件和持股比例條件相對寬松。
多家險企的員工激勵計劃穩步推進的同時,也有個別保司因員工股權激勵機制“吃了官司”。2025年8月下旬,大連沙河口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53名百年人壽離職員工集體起訴公司的案件,要求兌付2009年至2021年間參與 “高級管理干部長期股權激勵計劃” 的累計出資款約8000萬元,并按協議支付相應利息或紅利,公司卻以《公司法》資本維持原則和監管整體處置要求為由拒絕支付。該計劃自啟動至終止的12年間,始終未向金融監管部門履行報備程序,屬于 “內部違規操作”,程序缺失為后續糾紛埋下隱患。
百年人壽因股權激勵機制引發的爭議焦點在于“退出機制”。員工方指出,公司曾承諾:持股不滿五年離職可獲本金加銀行存款利息;滿五年后離職則退還本金及較高額紅利。許多參與者視其為“保本保息”的類固收投資。然而隨著百年人壽經營狀況惡化,該承諾遲遲未兌現。
來源:險企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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