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手受傷獲社保4萬元“新職傷”賠付 明年推向全國 保險代理人未納入

騎手受傷獲社保4萬元“新職傷”賠付 明年推向全國 保險代理人未納入
2025年12月02日 17:59 險聯社

外賣騎手送餐過程中受傷,獲得當地人社局4萬余元職業傷害保障賠付,法院同時判保險公司賠付意外險。職業傷害保障是國家推出的面向新就業形態人員新型保障體系。

2024年1月,外賣騎手曹某在送外賣時發生交通事故,致其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曹某無責。

經人社局認定,確認曹某所受傷害為職業傷害,曹某獲得4萬余元社保基金賠付。

曹某所在公司作為投保人為其投保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曹某在每天第一次接單時支付,該保險的起保時間為曹某第一次接單時間,止保時間為次日1:30,保額為60萬,如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而致殘的,可按殘疾的傷殘等級獲賠意外傷殘保險金。

曹某受傷在保險期間內,經鑒定曹某構成十級傷殘,故曹某起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保險公司稱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中約定,若被保險人符合《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中約定的職業傷害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被保險人本人人身傷亡的保險金給付責任。現曹某已獲賠新職傷賠付,保險合同賠付是填平原則而不是重復賠償,故其拒絕賠付。

法院裁判

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抗辯的免責條款系格式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保險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在投保時對投保人盡到了提示、說明的義務,故該免責條款不產生效力;再者,新職傷賠償系新就業形態下的社會保障,而案涉合同系商業保險合同,兩者并不沖突,保險人不能以此為由免除自身的賠償義務。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曹某傷殘賠償金6萬元。

法官說法

隨著社會的發展,涌現了一批依托互聯網平臺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如網約車駕駛員、外賣騎手、互聯網營銷師等,涉及餐飲、快遞、物流、衛生、教育等許多行業。

國家發布《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等文件,旨在解決無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問題,維護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基本權益,在工傷保險制度框架下探索試行的新型保障制度,與工傷保險制度具有相同屬性,本質上屬于社會保險。

本案中,外賣騎手因意外傷害導致其殘疾為由而向保險公司主張定額傷殘賠償金,雖然保險合同中約定了如被保險人已經獲得了新職傷的賠償,那么保險人將不再承擔賠付責任,但該條款為免除或減除保險人責任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并未對該約定內容進行加粗加黑提示,亦未提供案涉保險投保過程中的回溯視頻等證據證明其公司已盡到提示、說明義務,故該特別約定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且此種情況下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非費用補償性質的保險,而是定額型人身保險合同,不適用損害填平原則。

什么是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

“職業傷害保障”是面對外賣、網約車等新就業形態人員推出的一種職業傷害保障制度,旨在建立適應新就業形態的保障體系,為騎手等在送餐工作中摔倒、剮蹭等意外提供醫療費報銷、傷殘補助等。

2025年在17個省份將11家平臺企業接單人員納入職業傷害保障范圍,截至今年9月底試點參保人數突破2200萬人。根據2025年印發的試點擴圍通知,2026年起試點范圍將覆蓋全國所有省份,并將出行、即時配送、同城貨運三個行業平臺企業整體納入。

平臺企業應當要依法為新就業形態人員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平臺企業繳納的職業傷害保障費及其利息收入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一管理,在工傷保險基金中單獨設立職業傷害保障收入類科目和支出類科目,基金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范圍內統一歸集和使用,統一核算和結算。

平臺企業總部應當自企業辦理參保登記次日起每日4時前以省和計劃單列市為單位,將前一日平臺接單人員基礎信息和接單匯總信息報送至全國信息平臺,由全國信息平臺分省推送至省級集中系統,由省級經辦機構及時為新就業形態人員辦理參保登記。

接單人員信息包括接單人員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就業(職業)類型、行業類別(出行、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接單日期、接單所屬地市、每日總單量等信息。

平臺企業總部應確保向全國信息平臺報送的信息及時、準確、規范,報送的單量數據不允許修改。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職業傷害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繳費基準額。試行期間,出行行業按照每單0.01元執行;即時配送行業按照每單0.07元、0.25元執行;同城貨運行業按照每單0.18元執行。

對于采用國家確定的繳費基準額的省份,原外賣行業(美團、餓了么)的支繳率達到或者超過200%的,可以按每單0.25元執行并同時進行繳費基準額浮動;原即時配送(達達、閃送)的支繳率達到或者超過300%的,可以按每單0.25元執行并同時進行繳費基準額浮動。

新參加試點省份首年的行業繳費基準額按國家繳費基準額執行,即時配送行業統一按照每單0.07元執行;次年起,可確定本省份行業繳費基準額具體標準,并在即時配送行業設置兩個不同的繳費標準。新參加試點的平臺企業首年在所有試點省份內均按國家確定的行業繳費基準額繳費;其中,即時配送行業新參加試點平臺企業按每單0.07元執行。

省級經辦機構根據職業傷害保障費使用、職業傷害發生率等情況,可以在平臺企業繳費基準額的基礎上以10%為一檔進行浮動(上下浮動不超過50%),確定本地區不同平臺企業的繳費標準,具體浮動規則由各省自行制定。

總之,不同于以往平臺企業給外賣等人員購買的商業意外險,職業傷害保障是國家面對新就業形態人員推出的一種社會保障體系。

之前外賣騎手的商業意外險還是由騎手等自己繳納給保險公司,而職業傷害保障的費用由平臺繳納給當地社保機構,本質上屬于社會保險。

目前,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并不包括保險代理人。

當然,除了國家推出的職業傷害保障,目前各大外賣平臺也開始試點為外賣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補貼。

美團在10月宣布,騎手養老保險補貼已經覆蓋全國,平臺承擔50%參保費用,騎手可以自主選擇在戶籍地或工作地繳納。

目前美團已初步建成覆蓋全部騎手的多層次福利保障網。其中,基礎保障包括養老保險補貼、“騎手工傷險”、意外傷害險、特殊天氣補貼等;進階保障包括覆蓋騎手和家人的大病關懷保障、子女教育基金等;同時,還提供工作餐、體檢、女性關懷、家庭旅行、職業培訓等工作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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